送錢送手機 武漢生物疫苗銷售涉多宗行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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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 2018/07/26 16:53

最後更新: 2018/07/26 1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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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身處輿論漩渦中心的長生生物曾一起登上質量「黑名單」的武漢生物,日前也開始引來更多關注。近日,內地媒體踢爆,和長生生物一樣,武漢生物產品銷售過程中也涉及大量「賄賂」案件,還曾因接種疫苗產品出現不良反應而引來多起訴訟。 

銷售屢涉行賄案

報道指,因武漢生物是非上市公司,無從知曉公司具體的營銷費用支出。但通過檢索第三方數據平台,記者同樣發現了武漢生物產品銷售過程中涉及的「賄賂」案件。  

如今年5月22日的一份判決書顯示,武漢生物銷售人員程立鵬在蚌埠市銷售武漢生物的狂犬免疫球蛋白過程中,為了感謝時任蚌埠市疾病控制中心行政科科長郭某在採購疫苗上的幫助,以及為了以後能多做蚌埠市疾病控制中心的業務,於2015年8月18日至2016年2月26日,分四次送給郭某共計9.1萬元(人民幣,下同)及小米手機一部,法院判決其構成行賄罪。 

再如2016年12月16日的一份判決書顯示,2009年至2015年期間,國家工作人員陳某為武漢生物業務員王某銷售疫苗提供幫助,收受王某9,000元現金。 

不良反應事項曾遭多人起訴  

此外,武漢生物的百白破疫苗曾因不良反應引來多起訴訟。有法院也部分支持受害者家屬提起的索賠請求,相關部門也進行了行政性補償。

去年10月11日的一份判決書顯示,2012年12月5日出生的王某前往社區衛生中心,接種了由武漢生物生產的吸附無細胞百白破聯合疫苗,和由天壇生物生產的糖丸疫苗。當晚,王某高燒,體溫38℃。湖北省武漢市洪山區預防接種異常反應調查診斷專家組,作出《調查診斷書》認定:「可能屬於預防接種異常反應」。  

法院綜合多方面因素經審理查明,武漢生物對王某損害的發生並不存在過錯,但王某接種疫苗後的人身權益受到損害的事實屬實,為此,一審依據《侵權責任法》第二十四條「受害人和行為人對損害的發生都沒有過錯的,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擔損失的規定,酌定武漢生物承擔一定的賠償」。

武漢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網站7月13日發布的今年6月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中顯示,武漢生物製品研究所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吸附無細胞百白破聯合疫苗,經檢驗其效價測定項不符合標准規定、被判定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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